有个过去很时兴的提法,叫“投资的艺术”,后来再想起,这话已经在耳朵边绝迹很久了,为什么?
因为艺术“过时”了呀!
因为朋友赠票,上个月我跑去UCCA看卡特兰的展览,人太多,流观一遍干脆躲到二楼书店里去了,正巧,翻到贡布里希那本《艺术的故事》,书里有一句话定调说:艺术的存在不是依附于熟练的技术,而是来自观念的进化。
这话让人欲罢不能,我意识到,过去几年VC所有的趋势性变化都指向“技术”——更加快速、更加熟练、更加标准化、更加系统性地投出去,《假装做尽调的艺术》毋宁是这种变化的衍生品,而也正是这种“艺术”,抹杀了投资艺术存在的可能性。
于是我决定弃暗投明,把投资艺术扔到窗外,给“假装做尽调”这门创新艺术设个课题,展开深度研究,本文权当发刊词。
来吧,先讲两个故事。
第一则故事是国内市场。前两年,有一款国产浏览器很是出风头,原因简单:一来宣称“自主内核”;二来融资2.5亿,几家大基金都押了钱进去。可没多久就被曝出套的是谷歌浏览器内核,堪称“站在巨人裤裆下”,几位创始人背景也有不同程度的虚构。
几家大VC是怎么投进去的?我居然没忍住好奇,找人打听几句,有位机构LP向我抱怨,“没一家机构做详实的尽调”,聊到最后,老兄甩过来一个“笑哭”的emoji。
再说一件美国市场的事。
诸位都读过《坏血》,见识过Therano这场“美国创业史上的最大骗局”。整起事件有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尽调的功能。
记者JohnCarreyrou(约翰.卡雷鲁)在书中,披露了Walgreens投资Therano的细节。当时Walgreens聘请的尽调专家表示,因透明度低等原因,明确不建议投资。很遗憾,虽然尽调结果很有预见性,但Walgreens还是一头扎了进去。
GoogleVentures的尽调则更干脆,Therano保密措施严格,那合伙人亲自去试试这一革命性的技术不就行了?果然实践出真知,是神的归庙是鬼的进坟,GoogleVentures果断跑路。
有意思吧?同样的尽调结果,却是截然相反的投资决策。
所以关于“假装做尽调”,可以先分成两层来谈:第一,没有认真履行尽调义务;第二,完成了标准之上的调查,但出于种种原因,选择忽视结果。
第一类,是“技术性的假装”。
产权问题、产品真实性、技术能力,这些本该是尽调中的核心问题,却经常被决策者选择性忽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不就是拿着LP的钱,却压根没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连投前尽调都马马虎虎。
华宇科创基金合伙人戚威对我说,投资建议书或尽调报告直接反映投资人的尽调深度和项目认知,是个系统工程,涉及诸多环节。然而“不同机构的投资建议书的差异拿‘天壤之别’来形容,都不为过。”
第二类,就是“结构性的假装”。
不久前,在东四十条桥边某张咖啡桌上,我丧失了天真,因为我听到了某些传言,是关于几个具名、不具名的业绩造假案。在此之前,我天真地以为瑞幸是个中翘楚,而诸如《坏血》是只专属于愚蠢的资本主义机器的图腾,但我错了,通过拙劣、简陋的刷单,粉饰业务和财务,让你身边的投资机构钻进圈套也不难。依我说,这要么就是没做尽调,要么就是忽视了尽调结果,不论是那一类,这都是从投决流程上,结构性地忽视了它。
我能理解,投资是在人群博弈中求生存的工作,要处理LP关系、合伙人关系、企业家关系、*府关系、媒体关系、专家关系、同行关系、同事关系……我知道每个环节都有可能让你的行为、决策变形,但我好奇的是,尽调所能被置于的最低点,是在投资行为的底线之上,还是之下?
我无意提供捕风逐影的谈资,也不预备妄加揣测,或去指责哪个特定人群,一篇文章能做什么?不过是抛几个问题,试着讨论看看吧:
VC到底做不做尽调?
尽调究竟能不能揪出造假?
揪出问题能不能影响决策?如果不能,是能力问题还是原则问题?
在投决中,到底有多少因素的优先级,要被置于尽调结论更靠前的地方?
大约10年前我刚入行,曾拜读过一位资本大鳄撰写的著作,令我受益匪浅,特别里面有一节关于尽职调查的内容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这位大鳄用““九个数字,总结了他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审慎调查方法”。
时过境迁,也许这些技巧已经不再适用,也有人认为过于注重技巧会忽视策略,但我现在理解了,或许这位大佬传授尽调技巧还在次要,更主要的意义在于,通过这种朗朗上口的方式,让时刻准备“开枪”的投资人们,认识到尽职调查的意义和重要性,俗话说就是“脑子里绷着这根弦儿”。
先简单谈一下尽调。我先放个结论:尽调只有想不想,没有能不能。
只要按流程下功夫,能排大部分的“雷”,而关于律所、会计所等第三方尽调机构,也没有那么多“阴谋论”,总体靠得住。
尽职调查(DueDiligence)一词是舶来品,直译是“应有的勤勉”,源于美国年颁布的《证券法》,目的是确保IPO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维持和巩固投资者的信心,一旦出了欺诈上市等问题,如果保荐人、承销商不能证明自己“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尽职调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私募股权投资后来也延续了这种制度,简称DD。
戚威向我介绍,按照行业的普遍做法,VC的尽调一般分为商业尽调、法律尽调、财务尽调、行业研究这四个部分,由于VC多数是财务性投资,因此尽调主要目的是从业务、法律、财务和行业等角度,判断企业的成长性,识别和控制投资风险,以期达到收益风险的统一。
商业尽调(CDD)主要是了解企业自身的商业模式,比如提供的主要产品服务、技术优势、销售模式、生产模式、采购模式等,除此之外,主要的销售数据、创始人与团队的背景调查、员工访谈等,通常也包含在商业尽调的范畴中。比如前文所述Therano、国产浏览器等造假案例,只要投资人勤勉尽责,大多造假在商业尽调阶段都会无所遁形。
能图资本合伙人熊春几年前曾经接触过一家食品企业,前期进行得非常顺利,资料大部分都提供了,但当要求对方提供更细致的销售数据时,对方就很磨蹭,最终他根据拿到的数据进一步核实时,发现企业在经销商处压了大量的货。虽然压货是这类企业的常规操作,但这家企业透露出的不自信,使熊春打消了投资的念头。
法律尽调(LDD)是从股权、历史沿革、公司信用、团队构成、员工、业务合规性、财务合规性等多面从法律维度去了解企业的主体情况,更多是从风险识别的角度出发。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雪律师表示,按照不同的行业LDD一般有相应侧重。
“半导体、芯片行业的LDD,通常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