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年6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渝05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睿和鑫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另于年8月14日以()渝05破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依法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为充分发挥睿和鑫公司存量资产价值,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实现公司顺利重整。为保证本次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受各方监督,管理人现将重整投资人招募及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睿和鑫公司成立于年4月13日,住所地为重庆市北碚区澄江路号,法定代表人段明清,注册资本万,股东分别为云南心景康养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实缴出资万)、孙春蓉(持股比例1%,实缴出资万),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开发;温泉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旅游开发;酒店管理;会议与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二、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睿和鑫公司、重庆九景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九景元公司”)共同建设开发位于北碚温泉谷运河片区的“心景·康养世界”项目,项目共分为一期、二期。目前,一期已建成并运营心景乐养酒店(五星级)、心景旅居养老基地、心景艺术运动公园、心景健康抗衰中心、心景医疗温泉等五大康养业态,二期拟打造以“健康&养生”为主题的康养生活小镇。项目一期地块已完成开发,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已修建9栋房屋并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合计约.31平方米,所有权人均为睿和鑫公司;项目二期待建设三地块面积合计约.8平方米,其中,睿和鑫公司持有面积.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商业金融用地,九景元公司持有面积.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负债情况
截至年10月1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睿和鑫公司共有户债权人进行申报,申报债权总额为2,,,.71元,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1,,,.67元、暂缓确认,,.76元。
三、报名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重整招募投资人的范围为除工业制造业及对环境有影响等行业以外的行业投资人,对具有健康养生养老及文化旅游投资建造经验,以及康养地产及康养小镇开发运营经验的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重整投资人若同时报名参加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九景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其中至少有一个重整投资人应符合全部报名条件。
6.重整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四、招募及报名流程
(一)招募开始时间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信息披露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招募及报名工作开始。
(二)报名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年12月25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现场提交至管理人,或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PDF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同时发送交寄纸质材料至管理人的快递面单)。在前述期限内,若初步审查通过后提前完成报名工作的,管理人将配合其提前启动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睿和鑫公司投资招募的真实意思表示);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原件;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保密承诺函;
6.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人民币伍佰万元,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账号:540000012);
7.与本次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8.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上述报名材料的模板文件详见附件或请及时联系管理人获取。
(三)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通过初步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四)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初步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协调公司配合其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配合。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应于年1月8日17:00前完成。若报名期限延长,尽职调查时间作同等延长。
(五)提交投资文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于年1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资产剥离及处置方案等。
(六)评审
评审委员会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所附资料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睿和鑫公司的一名正选重整投资人和两名备选(区分顺位)重整投资人,由管理人根据评审结果向三位重整投资人发送《入选资格确认书》。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七)签署协议
在确定重整投资人顺位后,管理人将结果上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并通报睿和鑫公司债权人会议或债委会,同时与第一顺位意向重整投资人协商定稿《重整投资协议》。经法院审查无异议后,管理人将与第一顺位重整投资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如第一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将与第二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依次顺延。
(八)重整方资格确认
睿和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正式成为睿和鑫公司重整方。重整投资人应接受《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的约束,按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价款并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五、报名保证金说明
1.对于未获得入选资格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评审会议召开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对于最终入选但因自身原因未能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入选资格。
3.对于最终入选且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4.如睿和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睿和鑫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睿和鑫公司破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5.如睿和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支付投资价款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3.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5.本招募文件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资料提交地址及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律师、阳律师;联系、;电子邮箱:xyx
sol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