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小姐等17人都是东莞某银行VIP客户,年4月集资万元购买一支艺术品投资基金,被告知年化收益率可达20%。今年5月投资期满后,黎小姐等人几乎都只拿回本金的10%。近日,黎小姐等人称被银行工作人员严重误导,到银行要求索赔。涉事银行回复称相关问题正在调查,将协助黎小姐等人与普通合伙人沟通。
21人集资万投资艺术品
年4月,东莞市民黎小姐被东莞某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有一只投资艺术品的基金,年化收益可达到20%,建议她购买。黎小姐表示,她之前是该银行VIP客户,银行工作人员称投资门槛是万元,刚好她在银行的理财账户中有万元产品到期,在较高年化收益率的吸引下,便将万元投进该基金。
根据协议,黎小姐等21人投资万元,与徐永斌、潍坊中仁艺术品发展有限公司合伙投资“深圳市杏石盛世文化投资中心”,投资额共万元。合伙企业“深圳市杏石盛世文化投资中心”的经营期限为两年,两年届满后可根据中国艺术品市场情况延长续存期限一年。协议规定深圳杏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杏石盛世文化投资中心”的管理人,由前者进行艺术品投资。
投资期满仅拿回10%本金
年5月,项目两年经营期到期,黎小姐要求退出,拿回本金和收益,却被劝说不要退出。黎小姐表示,根据协议,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本应向全体合伙人及时披露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但他们却未披露过,当时她坚持要求退出。在她再三要求下,黎小姐被退回15万元,其他人一分钱没退。
今年5月三年投资期到期,黎小姐等人发现本金依然无法拿回。黎小姐等人表示,除了今年5月20日兑付了10%的本金外,剩下余额至今没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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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打过交道的向姓律师表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其实是一家企业,并非全国范围内的股权交易机构。向律师表示,从黎小姐等人的投资方式来看,可以认定属于私募基金的方式投资,但该基金透明度极低,“基本上是把钱交给GP(一般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根本无法了解基金经营情况,投资风险很高”。
向律师表示,LP应该收取项目投资的相关证据,如果项目资金没有用于艺术品投资,GP将涉嫌非法集资。向律师建议投资者可走民事索赔途径,因为GP没有告知如何经营基金,有合理理由认为资产被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