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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3/26 16:59:00

年,一位叫做格林的寡妇,因战争失去丈夫后,从伦敦搬到了一座海滨小镇哈堡,并住进了一间老屋。

读书,散步,是格林每天的日常,读完一本书,散步在海边,放空一下思绪,整理一下情感,回味一下每一本书的情节。

直到有一天,她萌生一个大胆的想法,她要在老屋里开一家书店,哈堡小镇上的第一家书店。

她去了银行,办理了所有的手续,拿出了所有的积蓄,装修了老屋,购进了满屋子的书和明信片,给小镇带来了“文化”的气氛,同时也带来了她意想不到的纷争。

这位外来的太太,凭着自己的情怀与对生活的勇气,想在小镇上重新开始她的新生活,却忽略了一个非常现实的事,小镇上的一些权贵们,和他们错综复杂的利益,她碰了谁的奶酪?

一、“老屋书店”的第一位客人

哈堡小镇上住着一位“与世隔绝”的庄主,一位年长富有的布朗蒂希先生。他几乎闭门不出,偶尔也会到海边散散步,生命中所有的时间,他都在屋里看书,家中堆满了各种书籍,一本接一本地看,在书中,他从未感到自己孤独。

然而,布朗蒂希先生看书有一个癖好,他一定会撕掉所有印着作者头像的书封,并把它们全部扔进壁炉里烧掉,因为他幻想这些书都不是“人”写出来的,看到这些作者的头像,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是他们写的这本书,这就毁掉了他对这些书中情节的幻想。

布朗蒂希先生听说小镇开了第一家书店,他请一位小孩给格林太太递去了一封信,让格林太太挑选一些好书给他寄去。

格林给布朗蒂希先生送去的第一本书是《华氏度》,这是一本写于年的典型的反乌托邦科幻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做了十年消防工作的消防队员盖伊,但奇怪的是,他在这十年里,从未灭过一次火,而这些消防队的主要工作则是“烧书”,焚烧一切被认为的违禁书籍。

盖伊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一名17岁的女孩,在女孩的圈子里,是一群过目不忘、有着非凡记忆力的人,他们将所看过的书自觉地全部烧毁,不留痕迹,他们的大脑就是一部存储百科全书的“存储器”,在旁人眼里,他们的这些行为不被理解,这么做也看不出丝毫意义,随着年龄的增加,他们一天天地变老,而这些看过的书,依然清晰地存在他们的记忆力。他们在等,等有一天被有缘人翻开,无论他们的手指是干净的还是肮脏的。

给布朗蒂希先生挑书,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因为他博学,他家里堆满了书,不知道他看过什么书,或者送去的书是否有重样,又或许不对味口,从而失去了这么一位稳定的客户。

布朗蒂希先生说:“好人的传记更精彩,坏人的小说更有趣。”

言下之意是在告诉格林,为他挑选的书籍里,凡是正向的人物就看传记,因为励志又真实;凡是不好的人,那么就当小说看看罢了,因为他们的人生充满了偶然与趣味性,经过小说的加工,会让坏人的生活更加生动,即使富有传奇故事也不为过,反正可以无限地添加和想象。

为书店里选一些什么样的书可以吸引小镇上的人们前来购买,也是格林的一件非常值得思考的事,并没有大家认为的那么随意与容易。

在大量购进一些书前,格林都会自己先看一遍,看是否值得大量采购,是否符合小镇上这些人的品味与兴趣,又如何培养他们对书的爱好。格林每天晚上靠在床上看书的镜头,唯美又恬淡,静谧又充实。

格林看到了一本刚刚出版不久的畅销书《洛丽塔》,并将它寄给了布朗蒂希先生,并留言想听听他的读后感,因为她在考虑是否可以大量购进这本畅销书在小镇上销售,保守的小镇人是否会理解这本书的内容。

《洛丽塔》讲述的是一位继父与12岁养女之间的不伦恋,并最终导致悲剧的故事。这样的不符合保守的小镇人的价值观的小说,突然冲击了人们的观念,无疑是一种价值观的挑战,与对格林的声誉与看法会产生相当大的非议。

布朗蒂希先生在看完了《洛丽塔》这本小说之后,他邀请了格林到他庄园里去共进下午茶,并在她书店利用周末打工的小女孩吉平的母亲那里,订了一个蛋糕,布朗蒂希先生从不与镇上的人往来,就连镇上最有权势的将军家,也不曾受到过他的邀请,这一次,格林被邀请去霍特庄园,简直成了镇上的头号新闻,当然,也引来了将军夫人加马特的嫉妒与不满。

布朗蒂希先生对格林说出他对看完《洛丽塔》的感受,其实也算不上感受,而只是用一句话表达了他对这本书的看法,他说:“有些人可能不会理解一本书的观点与内容,理解会让思想变得懒散。”

布朗蒂希先生说这话的意思里,大有一种曲高和寡的境界,就是越大众的东西,越被普通庸人所追逐;越是小众越有深度的东西,理解的人越少,但它永久的价值摆在那儿,只是不附和绝大部分庸人的看法与认知而已。

格林听完这一句的评价,便购入了本《洛丽塔》到书店里,并将它们摆在橱窗的最显眼位置,意外的是,仅凭本书,格林的书店前引来的聚焦人群遭到了警察的驱赶,以治安问题而驱散每天都前来买书和看书的人,但格林也从中获得了可观的收入,不仅是购入的《洛丽塔》大卖,而且也吸引了不少的新顾客前来购买日历与圣诞卡片等,从而拥有了更多的未来潜在回头客。

哪儿有一帆风顺又一直好运的生意,婚姻失意,商场片刻得意的格林,只想将余生所有的情绪都整理在这间“老屋书店”里,可偏偏事与愿违,来到陌生地盘的她,终究是动了当地权贵的奶酪,而不得不承受她又一次要付出的失意代价。

二、格林动了谁的奶酪?

在哈堡小镇上,有一户当地极显赫的权贵加马特将军,他的夫人在小镇上呼风唤雨,享尽了小镇所有人的追捧与张口既得的资源。

加马特夫人本想将小镇上这座老屋用于开一间艺术中心,却被格林抢先一步,在未通知她的情况下,已经将“老屋书店”开业了,这引来了加马特夫人的怀恨在心,以动用各方势力驱赶格林离开小镇为目的。

“老屋书店”的生意越好,加马特夫人的嫉妒心与仇恨心就越重。驱赶一个活人离开小镇,也不是一件随心所欲的事,要符合“程序”,而这个“程序”当然可以由具备“话语权”的人来定。

加马特夫人先是预备在“老屋书店”的对面投资开一间书店,以达到竞争的目的;随后又让他的亲信以帮格林为由在那儿打周末工,并在格林离开书店的时候,让镇上的一名专业泥瓦工进入老屋底下检测老屋的建筑是否适宜人在此居住,为他们后来驱赶格林,并拿不到一分钱的赔偿准备好了条件,检测出来的结果是,老屋的地下有一厘米高的积水,不符合居住条件,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危险建筑。

加马特夫人还让他的侄子重新编写了一条法律条款,就是针对收回格林老屋而制定的,让格林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只能成为被宰的羔羊。

那个和格林因书结缘而为知己的布朗蒂希先生,破开荒地一次次出门,为格林的书店与加马特夫人发生摩擦与争执,并最终在自家庄园的大门口因心脏病发而倒在了霍特庄园的地上长眠。

格林因失去了小镇上唯一懂她又投缘的仅有知己,伤心欲绝。

从格林来到小镇的开始,从还未认识大家嘴里这个古怪的布朗蒂希先生开始,再到成为格林的第一位顾客,格林听到的有关布朗蒂希先生的流言蜚语就是,他和新婚妻子在度蜜月时,妻子要游过河去为他采桑椹做蛋糕而溺死在河里,从此他便不再出门,将自己封尘在庄园里。

然而,当格林和布朗蒂希先生成为了知己以后,布朗蒂希先生亲口纠正了他的这一段“故事”,他只是和妻子在婚后的第六个月后就分手了,妻子搬去了伦敦生活,两人已经有45年未曾见面了,真是老死不相往来。

布朗蒂希先生虽然用尽了他余生的全力在帮格林也是徒劳,但在他生命的最后,却将自己的所有热情释放了出来,让这么一位在小镇人嘴里冷漠封闭的人,愿意走出来为一位新来的陌生女子奔波,这份对书的热情与对格林思想与为人的肯定,是小镇上所有的人,都不能为之理解的,然而,这种深度,又岂是小镇上的庸人们所能理解的?

当个人与团体对抗时,个人的力量是无足轻重的;当普通人面对权贵门阀势力时,普通人又显得如羽毛般无能为力;当陌生人踏上早已抱团成势的地头蛇的地盘时,陌生人只能任人宰割。

格林有勇气,有情怀,有自信,有活力,但她唯一没有胜算的是,没有权力与资源。

三、“丑陋又低贱”的体面

格林的结局是能猜想到的,当然,也只能有这么一种结局,面对抱团的小镇权贵们,面对为她不断设限设阻的道路,格林只能是被驱赶出哈堡小镇,并且耗掉了她所有的积蓄,不带一分补偿地将老屋交还给政府,又回到了加马特夫人手里。

老屋书店不复存在,它将在不久,变成镇上一座辉煌耀眼,装修华丽的艺术中心,而踏足这里的,当然是小镇上固有的这帮权贵们,借助艺术之名,歌舞升平,纸醉金迷,奢华无限。

被赶走的格林,带着旧伤与新伤,提着一个简陋的,小小的箱子,坐上船,去了未知的远方。

没有了格林的哈堡小镇,又恢复了往日的平和,小镇的焦点人物又回到了加马特夫人身上,人们聚集在她的身边,说不完的奉承话,献不完的殷勤,她自然高高在上地享用着这一切对她的恭维与明知虚假地臣服。

加马特夫人,和她的那个自以为“体面”的团体,在有内涵,有思想,精神丰富的格林面前,是多么地无知又丑陋,这种鄙视与轻视是从内散发出来的,格林从来都不屑于加马特夫人的权势,这些对于格林来说,是多余,是累赘,是身外不起眼的一切。

正如在镇上从来不屑于结交这些势利又爱说闲话的小镇人一样,即使对他的流言蜚语一大堆,他从来不屑于对他们解释,依然我行我素地过自己的人生,沉浸在自己无限丰富的精神世界里,从未感到孤独。

加马特夫人和小镇上那些“团结”起来赶着格林的人,表面上是体面而尊贵的,但极易被摧毁;格林的体面,却是烙在骨子里的,不是外在一切所能侵入与打倒的。

四、有书,便从未曾孤独过

当年在格林书店打周末工的那位不喜欢读书的小女孩吉平长大了,她来书店打工,并非热爱读书,只是想挣得每个星期12.5先令的薪水,当她长大以后,她开了一家书店,她延续了格林的人生,她说:“有书陪伴,人永远不会孤独。”

当年,在格林坐船离开小镇时,吉平前来送她,格林在船上远远地看见老屋处燃烧的烟火,一直向天空上窜,她惊讶地知道,吉平烧了老屋书店,这是一个小女孩对她最大的敬意与尊重。小女孩不会想到,没有了书店的老屋,还可以成为加马特夫人手里的艺术中心,只要这块地还在,就可以无限重建,但对于一个小女孩的心智来说,烧掉老屋,烧掉书店,就不曾落入任何人手里,书店就永远活在了格林和她的心里。

这本写于年的《书店》,是英国女作家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的作品,毕业于牛津大学的她,60岁才开始创作文学作品,年青时她的确经营过一家书店,也做过老师,做过编辑,在年,西班牙导演将这部小说改编成了同名电影,并获得了第32届西班牙戈雅最佳电影奖。

英国小说的风格加上西班牙风情的拍摄手法,让《书店》这部电影看上去有一种淡淡的唯美,安静又舒适,不仅是书赋予的内涵,还有海滨小镇独特的地理风情,夜晚,安静地躺在床上,看这么一部安静的电影,足以获得心灵的简单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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