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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6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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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代潮汕商业有相当发展,但政府直接管理商业相对缺失,这种情况既和民国社会十分动荡有关,也离不开民间权力的巨大作用,地方绅商在很大程度上填补地方政府的权力空缺。文章通过分析近代汕头、潮州和榕城等地的商会情况,揭示地方绅商对商业有效管理,而且围绕商会出现激烈权力斗争。年后,中共对地方控制加强,商业管理为政府掌管,传统潮汕商会作用进一步削弱乃至消失。

关键词:地方政府;民间权力;绅商阶层;商业管理;潮汕商会

中图分类号:F

年的汕头地图

近年来,众多研究者注意到地方绅商的民间权力。潮汕地方宗族势力强大,善堂文化发达,和近代救灾有关的各项事业中常发现绅商影子。本文拟从商业管理角度,探讨近代地方绅商通过商会发挥民间权力作用。

一、地方政府的商业管理缺位

近代潮汕商业有相当发展,但地方政府直接商业管理却很不足,这首先体现在独立的、专门管理潮汕商业的对应政府部门缺乏,汕头情况最好说明:

汕头自清咸丰八年()间辟为通商口岸,原属澄海设置鮀浦司,清时文员即设一司官,县以下之九品小吏以统治之,故有鮀浦司衙门(设在升平路头)。此外虽尚有一道台行署(即现之公园街),惟惠潮嘉道常驻潮州府城,汕头行署几同虚设,道署之侧,有一洋务局,专职对外交涉,及检查出入旅客,其范围极狭,实即一翻译对外公文之机关也,其维持治安及施缉捕之武职,当嘉庆年间,设千总一员,驻沙汕汛内(即今之公安局地址),其后几经变迁,又在鮀浦司属下设团练二十余人,责司缉拿海盗私枭,自光绪戊戌政变后,又改团练为巡警(设总商会内,由总商会负担经费),将汕头划分东西南北四社,分驻由鮀浦司委任之总爷一名统带。至宣统元年,始设汕头警察局,由广东警察厅委任冯铁钧为局长,改四社为四区派出警察站岗,光复后仍尚用警察局,或警察厅名义维持汕头地方秩序。

以上是和汕头商业发展有关的行政管理叙述,没能发现专门的商业管理机构,政府和商业关系似乎局限于治安、缉私等。查阅各类汕头史志,发现近代汕头少有有独立的、只是针对潮汕商业的地方政府管理机构(海关主要针对外贸)。

在汕头商会成立以前,万年丰会馆已经成为汕头商人的总代表机关,不仅牢固地控制着汕埠的一切贸易,而且承担了部分的市政职能。虽然会馆的议董大都是有官衔的商人,但作为一个商人自发组织并实行自我管理的行会,万年丰会馆与官方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然而,光绪廿五年()一个由官方设立的机构——汕头保商局——出现了。保商局这一机构首先于在厦门设立,目的在于保护归国华侨和海外华工的权益。鉴于汕头每年出洋人数并不亚于厦门,惠潮嘉道沈传义在这一年仿照厦门保商局之例在汕头设立保商局。礼聘怡和洋行买办萧挥五为总办,在汕头各绅商垫款开办。但汕头商人们对此并没有多少兴趣。

光绪廿八年(),惠潮嘉道丁宝铨以汕头商务日盛,保商各项事务亟待办理,拨公款2,元为经费,举黄遵楷为汕头保商局议董,着手整顿汕头保商局,总办潮嘉地区商务。黄遵楷拟定了保商局新章程共12条,其职能已经远远超过了保护出洋华工权益的范围,同万年丰会馆传统的职能交织在一起。丁宝铨接纳了黄遵楷所制订的章程,陆续延聘汕头各会馆的值月、值年董事进入保商局。黄氏很清楚万年丰会馆在汕头埠的作用和地位。在如此强势的会馆面前,官方必须需要和商人合作,努力把会馆的势力纳入官方容易控制的范畴,这对于官商两方都是有益的。一方面,官方可以通过会馆对商场施加影响,如增税、报效、扩大市场等;另一方面,地方商人可以有一个与官方沟通的正式渠道,且可以通过保商局的名义,使其对商业的控制获得合法化的来源。年底,黄遵楷辞去保商局之职往福建任职。经丁宝铨及汕头各绅商公议,推举万年丰会馆绅董、怡和洋行买办、候补知府萧永声接管汕头保商局事务。黄遵楷是地方之“绅”,萧永声虽有官衔,但仍是地方之商。萧永声接手局务之后,意味着汕头保商局已经完全由商人掌控,可以说从办事场所、主要职员和职能上与万年丰会馆都已经很难分开了。对万年丰会馆来说,它只是多了一块“官为之倡,商为之办”的保商局牌子,但正是这块牌子把官商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也即是说,在万年丰会馆向汕头商会演变的过程中,保商局担当了一个重要的过渡角色。

以上的汕头保商会带有为官方所设,但存在时间极短,只是充当过渡作用。而且这一官方机构受商人的影响是明显的。近代潮汕地方度量衡混乱,表明地方政府没能有效管理商业:

我国各地度量衡制度在昔极期繁乱,任由人民依其需要自行制用。潮州之度量衡制度尤为复杂,大抵创一墟市,即有一种度量衡之立规。或因其运用之便利,或以为商业扩展招徕。如樟林设埠时,特定一秤法,曰樟针,每十斤比通行之司码秤多出十五两。汕头继起后,设埠又定一秤法,曰汕针,每十斤比司码秤多出四十两,比樟针更增二十五两(司码两)。且每元七钱本位,又定以汕针批发之货价,银每元减为六钱九分四厘,即旧有南来货品,历以樟针买卖,在地方上已成习惯,未能变异。又将樟针秤法加大,每百斤比旧樟针多出十八两七五(司码两)。凡此皆含有商业竞争作用,故每有秤名相同而随地大小迥异,不明地方习惯者恒为所窘。入民国后,虽时有改革划一之议,无如积习已深,一时难以改定,惟地方陷倭时,因商业环境关系,略有改废而已。……

近代潮汕地方政府和商业的重要关系,并非体现在政府对商业直接管理,而是体现在和商业有关的城市规划和交通建设上。如年,汕头市政当局对小公园一带进行改建。自从小公园商业网形成后,汕头市场已有“四安一镇邦”、“四永一升平”和小公园三大商业网,大小店铺星罗棋布,酒馆茶室相间林立。

总体看,近代潮汕地方政府对商业管理的作用不能高估。政府直接商业管理不多,举例:

年以前,揭阳已出现自发的生产、消费、信贷等合作社,是年10月,广东省合作事业管理委员会举办合作事业训练班,翌年10月组建揭阳县合作事业指导员办事处,全县许多区乡先后成立了各类合作社,从事开山造林、垦荒种植、集股养鸡,经营粮食和百货等经济活动。年8月,设立揭阳县合作指导室,年4月1日印发了《揭阳县合作法及各级组织大纲》。一年后,全县经正式登记成立的合作社有个,社员共人,股金额元。

上段的商业管理还是和农业活动一起的,并且为省政府所指导。地方政府没能直接管理商业,应结合近代潮汕、乃至国内外的大背景分析。近代中国风云激荡,潮汕也经历晚清多次民变、年黄冈起义、辛亥革命后的潮汕光复、两次东征、南昌起义军入潮汕、日军侵汕等,还有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和传染病,如年的“八二风灾”等。地方政府彼于应对各种军事、政治斗争和自然灾害,加上人手不足和经费制约,难以直接管理地方商业。

另一方面,中国长期是以农为本的社会,政府提倡重农抑商,对农业的重视远大于商业。清代长期闭关锁国,只是到鸦片战争前后才有所松动。地方政府对商业的态度,更多从税收着眼,而非服务商业。即使近代潮汕地方政府想直接管理商业,前代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也不多,诸如机构建设、规章制度等均是这样。

近代潮汕铁路的火车(来源:《旧影潮州》)

二、民间权力对商业管理的填补

在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商业缺位的前提下,潮汕民间力量组织商会,有效填补政府留下的权力真空。发现,近代潮汕城市越发达,商会势力往往更强,近代潮汕有影响的汕头市商会、潮安县商会、揭阳县商会均位处商业较繁荣的汕头、潮州和榕城。另要看到,近代所谓的潮安县商会、揭阳县商会,和所在县其他地方的商会没有隶属关系,各地商会独立性很强。

以潮安县彩塘商会为例,彩塘商会成立于年,是全县两个区一级的商会之一,但与县商会不相统属。当时彩塘有大小商号84家,各乡村商号也加入商会组织,年彩塘沦陷,商会散伙。年彩塘商会复员,重新组建,时市内参加商号91家,农村小商贩则极少人参加。

再以潮阳县为例,民国十五年()8月成立潮阳县商民协会,由县城24个同业公会各派一名代表组成理事会。民国十九年()商民协会改称商会,以后海门、达濠、峡山、沙陇、陈店、关埠、桑田等地也成立商会,但互不统属。

类似情况在潮汕多地如此。各商会不相隶属,说明地方绅商组织的商会有相对独立权力。近代潮汕商会职能很多,甚至超出商业管理范围,先以潮安县商会为例:

清代以至民国,潮安县(包括今天潮州市)地方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商业管理机构,而由商会行使管理职能。潮州的商会组织始创于清光绪年间。光绪二十八年()元月,海阳县城各工商业行档在潮州知府监督下,按照各行档商号多寡及营业额大小,推选出商会议员,组成潮州府商会。并在议员中选出总理1名,综理会务;下设会务若干人。每届任期两年。民国元年()8月,因辛亥革命后废除府的建制,又逢第五任潮州府商会任满,故改潮州府商会为海阳县商会,并改总理制为会长制,议员也相应改为会董。当时,海阳县由工商各行档推选出会董若干人,组成海阳县商会,连上为第六任。同时,选出会长1名,副会长1名综理会务,规定任期两年。民国三年(),海阳县改称潮安县,海阳县商会易名潮安县商会。潮安县商会建立初期,机构尚简,会员不多,随着自身机构的健全及会员的不断增加,职能和作用也逐步扩大,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官府有关商事的各项命令,主管商会会务,统辖在城各同业公会组织,与各地工商界取得纵向和横向联系,调查各地工商业经济活动和商事活动情况。

(二)贯彻执行政府命令,协助政府催缴税收和当地驻军摊派的军饷;答复有关工商业项的咨询,并为法庭提供会员诉讼资料。

(三)遵照政府法令,支配、安排市场,监督会员守法经营,评议市场物价,按平价规定出售商品,督饬会员健全账务,俾便查核。

(四)帮助会员克服货物运输困难,制止不正当竞争,处理会员之间的铺佃关系,代理租方保存铺租,协助会员调解商事纠葛和商品交换中的债权、债务纠纷,并从中进行仲裁。

(五)主办《潮安商报》和工商学校等附属机构,举办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

潮安商会的附属机构有:《潮安商报》社、商民团练、潮安县乙种商业学校、商会消防队、潮安县银行和潮安县电话总机。商民团练值得注意:

本世纪20年代,战争频繁,治安紊乱,官军士兵常借故乱闯闹市,勒索商户,商人不堪其扰,故由商会出面向各工商行档摊派经费,雇佣30多人,成立商民团练。团练组织设于县城东门楼。队员身佩大刀,晚上绕城区巡逻打更,借于辅助维持社会治安。潮城沦陷后,商民团练自行消失。抗日战争胜利后,剩下人员自发加入城区各锣鼓馆,收编为巡逻队。

和潮安县商会有较强可比性的是揭阳商会,其职能同样广泛。

揭阳商会的成立始自民国四年()。该年6月间,县知事楼守愚委派揭阳美孚煤油三达公司总经理林石松筹组县商会。是年秋成立,会址设于榕城中山路,正会长为林石松,副会长为杨伟侯(中山路杨振昌苎铺店东,清痒生,曾任广东徐闻县长)。并定每届任期为二或三年。当时地方政府未设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商会便成为地方政府与商民的桥梁。举凡地方派款,商户开业停业、违章处罚、商户与有关单位涉及经营利益的交涉、债务的调解、行业或商户间之纠纷等,俱由商会协调。揭阳县商会成立之初,盗贼猖獗,商会购买了洋枪,组建一支三、四十人的护商队。一到夜间,大街各处栅门,尽该上锁,并挂上“揭阳商会护商队”的灯笼,字色黑红相间。护商队以三、五人为一小队,提着灯笼,打着更折,四处巡逻,防止盗贼,保护商户。商会曾设有消防队,县警察局人员的制服、补贴、薪水也由县商会摊派供给,国内战争期间,县商会还负责国际救济金(如民国三十七年筹缴联合国儿童救济金4万元)、伤残军人抚恤金、修建堡垒材料费。民国三十七年(),由于军队过境日多。军运频繁,县商会于3月召集有关单位开会,成立城区军运筹给会,负责承办所有军运和过境军队的床、饭、桌椅、稻草等的供应。

揭阳商会的影响很广。年秋冬间,因金圆券辅币大缺,商场大小营业,特别是小贩零星买卖,均须以米代币,买卖双方均感困难,市面一致要求地方及时发行辅币,以填补市场真空,方便市民买卖。时县长潘汉逵,会同县参议会、县党部、县商会、地方法院等7机关开会决议,成立“揭阳县辅币委员会”,由县政府、参议会、商会、总工部、县党部、农会、教育会等7个机关的代表为委员,并推举县府财政科长潘绍础,参议长林象鼎,商会理事长孙振声为常务委员;县参议会郑君笺为总务股长;县商会理事蔡宗通为发行股长;揭阳地方法院书记官王灵甫为监察。以后,发行了5角、2角、1角三种辅币,在县城市面流通,由是,商贾与居民均大称方便。至翌年初(),中央银行新出辅币,该会即布告将原发辅币回笼,并将发行及回笼收支等情况详细公布于《南康日报》,还及时兑换港币,全部送赠榕城达善堂、众善堂、受德善团等慈善机关,分在城隍庙、学宫前等处施粥。

近代汕头商业在大部分时间里,也由民间商人组织所控制。前面所说的万年丰会馆就在清末发挥很大作用。近代潮汕影响更大的商业组织是汕头市商会。汕头商会成立后,万年丰会馆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

汕头市商会组织创办于清光绪二十五年(),称为汕头保商局。光绪三十年()农工商部令行各省商埠组织商务总会,翌年6月,保商局改称为汕头商务总会。中华民国三年()又改称汕头总商会,民国十四年()汕头部分小商号另组成汕头商业联合会,不久并入为商民协会,同时各县也成立了商民协会,至民国十六年(),商民协会被取消。民国十九年(),依照工商部颁布商会法改组为汕头市商会。地址设商平路六邑会馆内。汕头市与各县商会联合,成立了潮梅商会联合会,会址设在汕头。抗战时期,民国二十八年()日军占领汕头,当年6月21日,汕头市商会随同国民党军政机关迁往内地。8月,萧植庄等被日伪军政当局指派筹备伪汕头市商会,并定为伪商会执行委员。10月1日正式成立汕头市伪商会,萧任伪商会会长,后为李炯之。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四年()9月3日,原汕头市商会主席陈焕章回汕接管商会。年6月25日,汕头市工商联合会筹委会成立,旧商会随宣告结束。

汕头市商会所属还有同业公会。早在清光绪三十三年()就有布业公所,参加的同业有20余家,民国十六年()改为同业公会,加入者余家。但大多数是成立在20世纪30年代,如民国十九年()就有薯粉业、南商、火柴、鲜鱼业、酱园出口业、鞋业、麻袋业、汇兑业、绸缎布业、南北港货物运销业、中药生药业、银业、果业、土糖业、颜料业、西药业、酒业、煤炭业、甜料业、杂粮业、经纪业、中药熟药业、杉业、典业、生猪业、烟草业、茶业等27个同业公会成立。民国二十一年()有暹商业、酒楼茶居馆业等2个同业公会成立。民国二十二年()又有柴炭同业公会成立,至此共有33个同业公会,会员达人。民国二十六年()同业公会增加到49个,比民国二十二年()增加了16个。其中减少银行和生猪业2个同业公会,新增了北商业、电轮业、土制煤油业、苏广、粮食业、自来水公司、南洋烟草公司、地瓜粉、榨油、糖业、蔬菜、陶瓷业、皮胶鞋料业、出口纸料什货、鸡鸭业、油业、侨汇、萝卜干业等18个同业公会。同业公会作为商人团体,对内协调同业之间的矛盾,仲裁纷议,规定统一市场交易规章制度和买卖价格;对外则保护本同业的利益。

清末汕头港口远景(来源: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网站)

三、商会的民间权力背景

何以潮汕地方商会有多种权力?多种地方资料揭示,商会人物多是地方富商、绅士,不少人为旧式读书人,相当一部分人和政府关系密切,一些学者将这类人冠名“绅商”、“士绅”、“官绅”称号。最近二十年的历史学、社会学研究,注意到地主、商人和士绅的民间权力,近代潮汕地方的绅商研究也可置于这一考察视角。潮汕地宗族势力强大,善堂组织、商会和会馆正是民间权力的良好运用。

汕头市商会领导多为有势力商人。如萧鸣琴(—),又名萧钦,俗称钦太。潮阳县棉城镇人。曾在汕头创办木器店,被聘为怡和洋行买办。嗣后,他经营进口洋货,出口土特产品,创办捷盛营造厂,成为买办资本家。澄海侨商高绳芝,在潮汕投资多处产业和基础设施,也支持过孙中山革命,受过孙中山表扬,高绳芝本人集商人、实业家、华侨、革命党人等多种角色于一身。

研究者提出:

晚清至民国初年,万年丰会馆及汕头商会在地方社会中维持经济秩序、调解经济纠纷、维持社会秩序等,并承担了部分市政的功能,在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汕头商人的总代表机关。其原因是由于晚清重商政策的推行,商人在地方社会中的地位有了较大的提高,加上汕头作为新兴的商埠,本地传统国家政权力量比较薄弱,为会馆与商会发挥作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即与其时汕头地方金融制度有密切的关系。简言之,在光绪年间,汕头形成了一套有别于广州的、类似于上海规元的七兑票制度。这一制度确保了地方金融事务掌控于以汇兑公所为核心的地方金融商人之手。汇兑公所和南北行又是万年丰会馆和汕头商会内两个最重要的行档,因而会馆和商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地方金融商和南北行商人代表机关。商人掌握了地方金融权力,奠定了会馆与商会在地方事务中的权力基础……

揭阳绅商势力也很大。年前,除个别物产为政府经营外,商业皆为私营。明清以来,揭阳的商业日趋繁荣,榕城、棉湖、河婆、砲台、新亨等墟镇私或商业的贸易活动甚为活跃。清光绪二十六年()以后,榕城出现了吴丰源、郭恒丰、陈德隆、吴合顺、林太记、林三达、吴丰发、刘桂发、高明顺等“商业绅士”,他们既是地主,又是肥料商或粮商、金融商,或为土特产商品的操纵者。

再以普宁为例。民国初期,普宁始设商会,先后设普宁、里湖、流沙、大坝商会。普宁商会与其他商会之间,没隶属关系。普宁商会约于年成立,会址设洪阳新街尾(老妈宫后)。商会辖洪阳豆饼行、糙米行、糖油行、干果行、当铺、布业、纸业、屠业、杉木、洋杂等行业公会。商会会长由各大商号选举产生。各公会推选商会委员一名,商会设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普宁商会会长和地方大族有关。

附:民国时期普宁商会会长名录

普宁商会的地方在普宁老县城洪阳,该地势力最大是方姓,商会会长都是姓方。里湖商会的会长、副会长都姓林,同样有地方林氏宗族的影子。如果说,潮汕地方宗族对乡村地方行使自治、保甲,宗族力量的对外延伸就是商会了。普宁商会和里湖商会的领导权让人想到宗族力量和绅商势力的有机结合。潮安商会也很具代表性。

民国期间,潮安县辖内的一些乡镇先后建立起与潮安县商会不相统属的庵埠商会、彩塘商会、浮洋商会、金石商会、三荣商会等组织。这些组织的主导者多为地方绅士。如庵埠商会,会址在太和埠,光绪年间由地方绅士陈诰倡办。商会每届两三年,第二届会长为经营南金的陈祚贤(大鉴人)。第十二届起于民国十六年(),会长杨伯远(—?),伯记银业行财东;副会长郭其仁(—?),南长发布厂司理。至年,庵埠商会主任陈复章(禄发百货店),副主任陈梦周(兴华纸行)、李慎吾(裕昌绸庄),委员有杨元松、罗慎之等13人。下设纸业、屠业等26个同业公会。

多种地方资料均记载潮安县商会的权力背景。如陈陶圃为首任商会总理。他是“赏载蓝翎”(清六品官衔)出身,广和发省行财东,当荣任商界领袖,举行典礼时,欢宴嘉宾,贺联喜幛,盛况空前,还有红缎围屏是商会助办柯树荣写的金字祝词。光绪三十年()转届推选李芳兰为第二任总理。李是潮州有威望士绅,其子李梅、李桐(民初潮安县参议员)均有名声,创有悦来兴宁行,其孙李笠侬,后任潮安县长。光绪三十二年(),另选饶兴桐(又名子梧)为第二任总理。他是潮安银庄财东。光绪三十四年()推选吴焕堂为第四任总理。他是如陶银庄财东。宣统二年()另选陈子轩为第五任总理。他是乾泰银庄财东,翌年即逢辛亥革命。

附:清末潮州商会历届总理、助办名单

另要注意,早在光绪二十八年(),潮州府商会就成立,这是继上海、宁波两商会之后,与广州同时建立的,是清末时全国最早建立的四个商会之一。潮州商会的成立,是潮州工商业经济实力雄厚和对外贸易发展的产物,也是一般殷商巨贾们所倡议的结果。潮州商会出现之早充分说明,潮州绅商对地方的影响力不在一般城市的绅商之下。

四、围绕商会的权力斗争

正是由于潮汕地方商会作用巨大,围绕着商会,出现多种权力斗争,这些斗争和绅商、官府、革命党人和下层人民有关,情况颇为复杂,有时商会甚至卷入政治斗争。

民国十四年()8月,潮安县商会按章改选。为争夺商会会长一职,饶、邢两氏展开激烈的竞选活动,因双方均执银行界牛耳,故潮城商人称之为“银牛斗争”。双方各摆宴度,送礼品,拉关系,争票数。结果,邢氏多得一票,邢叔珩当选商会会长。饶纯钩则由调解人从中斡旋,在本届商会中增设公断处长一职,由饶纯钩担任。

民国十七年()8月,潮安县商会按章改选,郑拱如当选会长,林筑圃为副会长。是年10月23日,南昌起义军进城,商会全体职员和行档负责人30多人,列队前往欢迎。同时接受筹措军饷任务,两次上缴近10万光洋。

饶纯钩是饶宗颐之父饶锷,兼具富商、学者、士人角色于一体,饶氏为潮州城大族,据称当时潮州最有钱的人家即是饶锷一家,由饶锷作为调解人,同样看到地方绅商力量。另外,潮安县商会欢迎南昌起义军是危险行为,有可能是商会迫于形势所为。但南昌起义军在潮汕的活动时间极短,潮汕很快被国民党控制,潮安县商会似乎没有因为此事受到多少惩罚,反衬潮安县商会能量之大。更加复杂的权力斗争出现在揭阳县商会:

揭阳先后出现过二次二个商会:一是民国八年(),在林石松任第三届会长时,因地方财势集团分裂,另外成立了“揭阳县商会维持会”,会址设于榕城城隍后张园旅社,与之对抗仅数月;二是年冬,第二次东征胜利后,周恩来主政东江,使潮汕的革命运动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为加强对揭阳地区农民运动的发动和领导,颜汉章、梁良萼、彭名芳、卓献弼等四位共产党员首批被派往揭阳。同年11月,在榕城学宫成立“中共揭阳县支部”。据《中共揭阳县简史》载:“从年末至翌年初,全县城乡陆续成立了工会、农会、学生会、妇女会、商民协会等革命群众组织”。商民协会是当时揭阳的又一个商家团体,是中共揭阳县特别支部直接辖下的革命群众组织,由榕城新马路东升百货商店老板林新民为会长。会址设于榕城考院东侧,即今榕城店马路25号,其宗旨是联合、团结全县中下层商民,与富豪把持的县商会相对抗,以配合揭阳的革命运动。年4月12日,揭阳地方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被镇压,商民协会会长林新民为避难而匿走他乡,至是商民协会解体。

总体看,近代潮汕各商会的职能超越了商业管理范围,正是由于商会权力大,围绕商会出现多种复杂权力斗争。汕头商会出现的内部斗争也十分激烈。—年,汕头市商会内部各派系围绕商会改组、改选展开激烈竞争,会务停滞,商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备受质疑,最终由地方行政机构强力干预。但改选并不能解决商会内部问题,各方又迭起争斗,商会影响力大受削弱。

当时汕头商会有海天派和商运派两大系统。海天派就是海阳(即潮安)、澄海、饶平三县籍的大商人,以澄海帮轮船行商家为中坚。商运派则是指潮阳、揭阳、普宁三县的大商人,尤以潮阳帮汇兑庄商人为主力。年底,李汉魂调任广东东区绥靖公署委员,决心以“断然措施”解决换届选举问题,确保有一个符合政府意图和利益,有助于商场和社会秩序安定的商会。依据分析,“市商会选举由东区绥靖委员会公署直接干预。这意味着汕头市党部和市政府对协调解决市商会纠纷、保证选举如期进行已经是力不从心。反映了两派商人竞争之激烈,也说明政府虽然已经明令地方党部与市政府负责管理、指导及监督商会,但在实际层面上,汕头商人对此并不买帐。也正是如此,只得由更高级别的绥靖公署这一军政机构来协调改选。”

五、年后潮汕商会权力的削弱

商会内部权力斗争是一方面。年后,其他事情也影响着潮汕商会的威信。研究者发现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加强对地方控制,当然包括商业管理在内,但更大的问题来自商会本身:

近代汕头商会的权力基础在于其对金融的控制。……但当地方货币完成了“国家化”,地方金融被纳入国家体系,汕头商会方才丧失了权力基础,也丧失了其相对独立的地位,被纳入国家的比较严密的控制之中。

研究者举出除了上述商会围绕选举的内部斗争,还以—年间一件商人与汕头市商会的诉讼案件为例,说明20世纪30年代商会政治影响力的削弱与商会、商人关系的变化。在汕头保证纸币制度下,汕头市商会已不能保持超越具体经济事务的公益组织的角色,有时是市场行为的甲方或乙方,有时是市场交易的担保方,必须在金融市场业务中承担具体的经济责任,这使商人对商会能否代表公众利益产生质疑,使商会在处理公共事务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大打折扣。

所举例子是在元荣庄与市商会的诉讼案中,元荣庄获得了胜诉。案例表明,商会一旦参与具体交易行为并与商人发生了钱债纠纷,在原商会的制度下,都难以找到一条解决的途径,因而必须有一个超越商人、商会之间矛盾关系的第三方力量来协调,这就是汕头地方法院。商会虽然具有处理商事纠纷的法定权力,但法院更具有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定职责,因而,商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时该向商会投词还是到法院提出诉讼,往往取决于商人自己的选择。

年12月11日的一则电函表明汕头商业出现危机,这种危机来自金融问题,也影响到商会:

汕头商号连日纷纷倒闭,最殷实之银庄如智发、光发、鸿发盛、乾兴昌等四家亦因周转不灵同时踬仆,市面金融顿引起极大恐慌,各行营业无形停顿。属会为救济目前之急,特开会议决全市各庄号保证纸币及保证白票具有相当产业保证,根本巩固,在此四个月内,暂不兑现,各倒闭庄号保证纸币及保证白票暂时加盖商会流通券印章照常流通。四个月期满,由属会负责清理兑换。

年的一份公函,也说明当时金融困难情况严重,商会仍然疲于应对金融困境:

查汕头商场连年来受世界不景气之影响,各行商店倒闭极多,就中发行保证纸币庄号先后停业及宣告倒闭者,亦不下二十余家。而除源大、成茂、永大、宝盛四家之保证纸币均已先后设法借款收回,益生、利通、利东、振丰四家已先自行报转商库证,又光发、智发、鸿发盛、万盛四家亦已报转商库证,尚待补充足额,及嘉发一家正在设法收回外,其余无力收换者,计有荣兴、振发、晋泰、永丰、裕华、增裕、南德、永泰、商业、允安、通裕、利元、元荣、鸿裕、荣丰、荣成等十余家。

从上面分析,年后汕头商会出现权力削弱的情况,东区公署、汕头党部、汕头市政府和地方法院均在或多或少减少汕头商会权力。而这一过程和南京国民政府对地方政权的强化管理是一致的,民间权力不断让位于官方权力。

六、年后地方政府接管商业管理

对潮汕商业进行强化管理的倒是日伪政权,其更多着眼于商业掠夺。以澄海为例,民国二十八年()7月,澄城沦陷后,县城商号纷纷迁入内地。日伪当局在沦陷区实行出入境物资统制,于县城、外砂、上华等地开设洋行23家,控制整个沦陷区的商业活动,从中进行经济掠夺。

日伪政权的经济压挤,削弱了地方商会作用。如潮阳县在民国三十年()沦陷,各地商会解体,至民国三十四年()11月,县商会才恢复活动。新中国成立前后,潮汕商会的作用严重削弱,传统潮汕商会停止运作。中共对地方商业的控制是将商业管理直接纳入政府职能部门中,这正是清代和民国地方政府没法做到的,在此以潮安、揭阳为例,不厌其烦说明此过程:

年12月,潮安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潮安县商会。次年3月和年3月,潮安县、潮州市人民政府先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科,分管县、市工商业、手工业、饮食服务业和市场。—年间,县、市先后撤销工商行政管理科,成立县、市商业科。两个商业科合署办公,统管县、市国营商业、私营商业及市场。年5月成立潮安县农产品采购局。同月,又成立潮安县商业局和潮州市商业局,同时撤销商业科。年2月,成立潮安县服务局。同一时间,潮安县农产品采购局撤销后并入潮安县供销合作总社。是年6月,成立潮州市服务局。县、市服务局均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年12月起,县、市商业系统开始实行“政企合一”体制改革,县、市商业系统所属专业公司撤销后分别并入县、市商业局。

年解放以后,揭阳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新的县商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3人,设主任委员。年2月,揭阳县商会筹备委员会改称为榕城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并召开第一届委员会议,选出执委19人,设主任委员。至年底,榕城拥有同业公会67个,会员约3人。年以后,部分国营企业加入县工商联组织。年4月召开第二届委员会议,选出执委20人,设主任委员。是年底揭阳县已有会员多人。年6月召开揭阳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揭阳县工商业联合会。与此同时,榕城、曲溪、砲台、新亨、棉湖、河婆各镇也先后成立揭阳县工商业联合会分会。年停止活动,年12月恢复活动,至年机构不变。

小结:纵观近代潮汕商会,发现民间权力对政府权力缺位进行强有力填补,诚然民间权力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关系颇为复杂,甚至此消彼长。约在年后,政府加强对基层控制,而汕头商会本身问题多多,威望和权力动摇。年后中共对潮汕地方商业的强有力管理,说明新政府有力控制基层政权和社会,故地方商业活动受到政府严格监管。年后,支持传统潮汕商会的绅商权力丧失,传统潮汕商会作用消失。

——本文作者是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如需征引本文,请以纸质媒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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