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出新规实时监控异常转让
协议转让不设涨跌幅
自4月29日登陆新三板后,九鼎投资就一直是这个新市场的明星公司:5月19日新三板新交易结算系统上线首日,九鼎投资就成为当天交投最活跃的公司;5月23日,该股最高成交价达850元/股,成为新三板第一高价股。
上周,该公司的股价表现引发市场哗然:5月26日,该股收盘价报615.97元/股;但5月27日收盘价却竟然跌至1元/股,较前收盘价下跌幅度达99.84%;5月28日,该股收盘价为768.34元/股,较前收盘价上涨幅度达76734%。其间,九鼎投资累计发生交易14笔。
对九鼎投资股价的这种异常表现,邓舸回应表示: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初步核查和九鼎投资自查,上述交易的价格是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挂牌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邓舸介绍了协议转让方式的特点:“协议转让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一对一地成交,股票转移不设涨跌幅限制,转让价格由转让当事人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其中可能存在价外因素,这是协议转让方式的基本特点。同时,由于协议转让的股票交投通常并不活跃,个股交易风险外溢的可能性较小,对公众投资者的影响也不大,因此,我们尊重当事人的价格协商权和决定权。”
将出新规提高透明度
邓舸表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八章规定了异常转让行为的情形和应对措施。针对九鼎投资的异常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盘中对投资者的托管主办券商、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都进行了电话询问,并推动挂牌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公告,就异常价格成交情况、投资者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等进行了专门披露。
最后,邓舸透露,将于近期发布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是切实履行证券交易自律监管职责的重要基础性文件。届时,对于协议转让的股票,监控中发现投资者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50%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于次一转让日进行公告,以增强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