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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重组方“犹抱琵琶半遮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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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今日披露重整计划称,公司将引入具有一定实力且符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要求的投资人作为重组方,进行资产重组。重组方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向公司注入净资产不低于10
亿元的优质资产,使*ST
丹化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过,公告没有披露谁将是该公司的重组方。截至
2009
年11
月17
日,*ST
丹化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287
笔债权,债权金额共计逾11.26亿元,其中普通债权54744万元,担保债权56979万元,税务债权962万元。经管理人调查和统计的职工债权金额约为8231万元。还有约20983万元债权未向管理人申报。以2009
年5
月13
日为评估基准日,*ST
丹化资产评估价值为78359万元,快速变现值为44490万元。本重整计划对*ST
丹化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以*ST
丹化现有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10:1.3的比例每10
股转增1.3
股,共计转增5070万股。转增后,*ST
丹化总股本将由3.9亿股增至4.407亿股。丹化集团让渡其所持*ST
丹化股份的4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和丹化集团让渡的股份共计10839万股,全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相关债权。经营方案方面,*ST
丹化目前仍在继续带料加工业务,但是资产整体质量较差,盈利能力弱。要从根本上挽救公司,必须在对*ST
丹化进行债务重组、减轻债务负担基础上,进行资产剥离,引进重组方,并通过重组方向*ST
丹化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ST
丹化将通过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置现有的全部资产,变现资金用于清偿公司负债,在本重整计划依法履行完毕后,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将被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