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深圳人中就有1名志愿者
清晨4时30分,当不少人还在睡梦中,宝安国际机场的志愿者就开始了一天的志愿服务。这项春运志愿服务持续了13年。
25年的志愿服务,深圳的志愿服务制度化可以给出答案:法规保障让爱心成为深圳的常态,志愿服务制度化是深圳的“幸福催化剂”。
名副其实的“志愿者之城”
7年前,龙岗义工涂家健因为60%面积烧伤住院,住院期间,义工始终陪伴其身边,给了涂家健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康复后,涂家健加入了义工组织,用志愿服务回报这座城市。
深圳的志愿者队伍在爱心传递中壮大,为志愿者立法,也让深圳从一条咨询热线开始向“志愿者之城”进发。2005年7月1日,《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从法理上明确志愿服务的概念、地位、范围、形式,界定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权责和管理要求,成为内地第一部地方性义工法规。从此,深圳朝着“志愿者之城”进发。2011年,《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府关于“志愿者之城”的意见》和《深圳市“志愿者之城”建设目标指引》出台,明确“到2015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达到国际城市的先进水平,志愿者之城初步建成”的总体目标,在全国第一个系统性制定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目标体系,把制度化作为建设“志愿者之城”的重要方向。
据最新统计,目前,深圳志愿者超过100万,每10个深圳人中就有1个志愿者,人均每年志愿服务时间达42小时,位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90.8%的深圳市民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策导向下,深圳已是名副其实的“志愿者之城”。